泰林旗艦店舖位有望出售 「舖王」鄧成波擬出價2.8億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27 12:26

最後更新: 2021/01/27 17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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佐敦彌敦道312號前泰林舖位。(陳靜儀攝)

於90年代盛極一時的泰林無線電行,早年結業後,其位於佐敦的旗艦店空置至今,第二代掌舵人之一林作禮早年入稟高院,要求法庭下令已故兄長林作為交出物業作出售。案件今(27日)提訊時,林作禮一方指「舖王」鄧成波有意透過名下公司,斥資2.8億元購入舖位,唯早年獲林作為出售舖位業權的海外公司反對交易,質疑對方出價過低。法官聽罷各方陳詞後,下令林作禮一方可於2月初限期前繼續交易,但同時需將物業公開出售,而海外公司可同時作進一步估價。

原告林作禮,分別以其個人及亡母林岑順梅的遺產執行人身份興訟;被告包括林作為的破產受託人和海外公司General Fortune International Inc.。

原告一方今於庭上指出,原告於過去兩年一直尋求買家,將涉案的泰林旗艦店舖位出售,早前終於有買家表示感興趣,並願意以高於市價的2.8億元接手該舖位。

原告指出,有關交易需於今年1月底前完成,亦不應進一步延誤。惟海外公司一方卻質疑買家出價過低,要求法庭寬限3個月時間,供他們尋求進一步估價報告,原告質疑海外公司一方在拖延交易。據了解,該買家為「舖王」鄧成波名下公司。

破產管理署一方於庭上表示不反對有關交易,而海外公司一方亦指,他們亦樂見有關物業終獲買家感興趣,他們亦並非試圖延誤交易,但他們希望有機會就物業的市價徵詢專家意見。

海外公司一方續指,原告出售物業的方式,只是透過私人協議,將物業以特定價格向特定買家出售,此舉使物業未有在市場上公開出售,而海外公司認為2.8億的價格實在過低。海外公司指,若法庭認為3個月時間太長,公司會尋求破產管理署的專家協助,以加快估價進度,公司亦不反對原告一方可先分拆出售物業地下及1樓兩層,因公司於該兩層物業中沒有業權。

原告一方則回應指,有關物業早前曾經過估價,並以一個非常令人滿意的價錢公開出售,但事實是無人問津,因此現時有買家願意以高於市價的價錢接手物業,原告認為沒有必要再進一步估價。原告又指剛獲買家寬限多一星期以完成交易。

暫委法官聽罷各方陳詞後,決定批准原告一方可以2.8億元,如期在2月初前出售物業,但在限期前,原告亦需將物業公開出售,以尋求較佳的價格出售物業,若最終只有原有買家有意購入,則可如期進行交易。另一方面,法官亦批准海外公司在破產管理署的協助下,進行進一步估價,若然最終估價高於2.8億元,海外公司一方可向法庭作進一步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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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